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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经济》2022年第6期|城市创新发展模式与微观市场主体的创新行为



作者:曹希广,华东政法大学商学院;邓敏,上海海关学院;刘乃全,上海财经大学财经研究所

刊期《世界经济》2022年第6期

原标题通往创新之路: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能否促进中国企业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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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下,中国正面临着如何从“创新大国”向“创新强国”转变的战略需求。随着中国的经济迈进高质量发展新征程,科技创新已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驱动因素。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调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与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尤其是在2016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明确提出建设若干具有强大带动力的创新型城市和区域创新中心

城市空间是国家创新体系的关键场所,创新型城市建设作为创新型强国建设的重要环节,是各类创新要素和资源的集聚地,其发展水平决定着国家与区域的发展水平。2017年,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明确提出“要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让创新成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 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党中央不仅将创新作为现代化体系建设和科技强国建设的关键“引擎”,还将创新贯穿于“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国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的整个过程。

(图片来自网络)

为了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以及国家创新体系的形成,中国政府从2008年起分批次设立了若干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旨在将其作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支撑和载体,其本质是以创新为核心驱动力的一种城市发展模式,关于创新型城市的研究也被认为是国家创新系统(national innovation system,NIS)和区域创新系统(regional innovation system,RIS)理论在城市空间层面的进一步继承与发展。而企业作为创新活动的真正微观市场主体,承载着国家构建创新型社会的重担,其创新行为不仅是保证自身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因素,更是推动一个国家或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最重要的动力源泉。因此,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建设是否可以促进企业创新以及如何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不仅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核心问题,也是中国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命题。

(图片来自网络)

本文以国家创新型城市与微观市场主体创新活动为研究对象,主要关注了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对企业创新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研究发现:

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显著提升了企业研发投入以及企业创新数量和质量,且这种促进作用具有一定的持续性。此外,创新型城市建设促进企业创新的作用在非国有企业、高技术企业和成长期企业样本中更为显著。从作用机制来看,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主要通过实施具有创新导向型的财政惠企政策、营造高品质创新生态环境和汇聚高层次科创人才等途径来降低企业创新成本,为企业创新迈上新台阶“添砖加瓦”。

本研究的主要贡献在于:

第一,从城市创新政策的视角,研究了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对企业创新的潜在影响,拓展和深化了已有的关于企业创新影响因素领域及创新型城市作用效果的文献。第二,从微观企业创新决策视角评估了中国情景下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的政策效果及其作用机制,验证了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的获批对当地企业具有实质的创新效应,这有助于深入理解创新型城市发展模式在企业创新活动中发挥的作用,为进一步完善和推广创新型城市实践提供了经验依据和理论指导。第三,通过构建异质性企业垄断竞争模型,推导了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影响企业创新的内在机理,并采用严谨实证策略验证二者的因果关系及作用机制,有助于厘清中间的传导机制。

本文的主要政策启示如下:

第一,政府应重视财政补贴政策优惠对企业创新的作用,给予企业创新项目配套支持,同时完善考核机制与绩效评价,最大化财政政策激励效果。另外,在该类政策的倾斜对象上,应以非国有企业与高技术企业等为重点对象,由于该类型的企业往往拥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与潜力,从而政策优惠更有利于激发此类企业的创新活力和产出,提高城市整体创新水平。第二,政府应重视创新人才的引进,并建立和完善再教育和培训体系,以全方位、多层次和多渠道方式培养和造就新时代创新人才。第三,推进城市创新综合服务体系建设,不断优化企业创新环境,提高科技中介服务质量与效率,促进创新主体间的互动交流与技术转移,为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提供专业服务。同时,加快创新基础设施的投资,为企业、高校与科研机构搭建互通桥梁,统筹推进城市各创新部门协调与灵活机制,推动形成有机的城市创新系统,充分释放企业创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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